为进一步弘扬廉泉文化,扩大廉政文化影响力,擦亮连州廉政文化教育品牌,中共广东省连州市纪委、连州市文联现为“廉泉清韵”歌词优秀奖作品《廉泉之恋》征集谱曲。
一、征集时间和范围
从2010年4月20日起至2010年7月20日止,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征集。
二、征集方式
根据主办方提供的歌词,谱写出富有时代精神、旋律清新、易于传唱的曲子。作者应提供作品的歌谱一份、音响资料一份(曲谱应以简谱或者五线谱形式提供;歌词填写在相应音符下方)。投稿者须注明姓名、地址、联系电话、电子邮箱。如作品获奖,主办方将以电话形式通知作者,来稿一律不退。
三、奖励办法与奖项设置
一等奖1名,颁发奖金5000元、荣誉证书。
二等奖1名,颁发奖金3000元、荣誉证书。
三等奖1名,颁发奖金1000元、荣誉证书。
征集评审工作由主办单位组织的评审委员会负责。
四、投稿地址
广东省连州市爱民路51号连州市纪委办公室。邮编:513401。联系人:易兴华,电话:0763—6635009,投稿邮箱:lzjwsj@21cn.com。
五、有关说明
1、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。
2、获奖作品的使用权和出版权归组委会所有,词曲作者拥有署名权。组委会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修改而无需征得应征者同意。
附:作品《廉泉之恋》
中共连州市纪委 连州市文联
2010年4月20日
廉泉之恋
(作者:江西九江 刘显兴)
爱上廉泉之源,
来到巾峰山边。
瞻仰濂溪遗迹,
就像面对先贤。
泉水清清,
一尘不染。
深情看一眼哟,
明镜就在心中悬。
眷恋廉泉之源,
梦绕巾峰山前。
沐浴千年遗风,
不负黎民苍天。
泉水悠悠,
清香飘远。
尽情游一回哟,
两袖总被清风牵。
http://www.lianzhou.gov.cn/zwgk/xxfbggtz/2010-5-18/07CK910399637KK9IAC83E5FJ.htm
1.本站遵循行业规范,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;2.本站的原创文章,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,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;3.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。
 网友点评
网友点评 精彩导读
精彩导读 热门资讯
热门资讯 关注我们
关注我们
					 
 
				



 
					 
					 
					 
					 
					
